小微说
中海内陆与中国香港出格行政区间往来的文书应治理哪些手续?
1、中海内陆出具的公证文书发往中国香港特区利用前,应由中海交际部领事司治理“确认”手续 。
2、中国香港特区发往中海内陆利用的公证文书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参谋出具,并由司法部中王法令处事(香港)有限公司举办确认、通报。
3、外国驻华使馆、驻中海内陆领馆或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为其本国国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在中国香港特区与内陆直接利用,无须治理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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