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宇
2018-08-13 07:26
6 个回覆
林大千
附和来自: 東挪西借
税务跨区改观,法人也有改观,只要单元名称稳定,发票专用章不收回,可以继承利用。
2017-12-20 1
梁新宇
附和来自:
发票专用章税务局相关信息
2017-12-20 0
东野牧风
税务跨区改观,法人也有改观,发票章税务局要收回吗? 一般不统一收回,对付不利用的印章应销毁,制止产生对单元倒霉的工作,给企业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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