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后如何报税
1. 刚创立公司后,何时才必要报税?
答: 每间有限公司约创立后十八个月后,会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除非获得税务局同意延期,不然收到税表后三个月便要报税。若没有在指按期限满前提交报税表,便属违法,并会受处处罚。新创立公司第一份财政报表可选择有18个月的财务年度,今后便以每12个月的财务年度,且选择的财务年度的日期不能高出18个月。一般的法定埋数年度为3月31日,很少选择在12月31日(一般返国投资用途的香港公司为与海内的财务年度彼此跟尾多选择以12月31日为埋数基准日期)。
2. 如何报税?
答: 有限公司的管帐帐目必须经过一位执业管帐师审核后,连同审核陈诉及利得税报税表一并呈交,如需向外洋利得评审组提出外洋利得的申请,该当同时将提交外洋利得申请在师陈诉中一同反应出来。
3. 何时缴纳税款?
答: 当报税表呈交到税务局,评税主任裁定所需缴交的税款后,会发出一份缴税通知书,公司需凭据指定日期缴税。
4. 过时缴税,有何罚款?
答: 如在限期前未能缴纳税款,劈头附加费为税款5%;限期后六个月仍未缴清,则欠款额加10%附加费(包罗劈头附加费5%);最高刑罚,香港税务局可从区域法院举办民事告状。
5. 是否所有公司必需纳税?
答: 有限公司不必然需要纳税,但每年都需要报税,报税后方可抉择是否需要纳税。
6. 什么环境才须纳税?
答: 当有限公司在营运下发生利润,而该利润是由香港境内产生,就需要纳税。
7. 没有如期呈交税表,会有那里罚?
答: 开业以来第一次迟交师陈诉:(1)罚款HKD1200;(2)第一次罚款14日内尚未处理惩罚,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3000;(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惩罚,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左右遵守香港的律例为止。
8. 当收到税表时尚未营业,如那里理惩罚?
答: 公司尚未营业,报税表亦必需填妥后呈交到香港税务局。
9. 如员工是海内人士,收到”主顾填报员工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如何治理?
答: 一般会在4月份收到,非本港住民未经许可,不得在港事情。如有事情证者,所有员工也要申报。
10. 第一年报税后,收到税局发出的三年不发税表通知书,是否代表三年内不须理帐和审核?
答: 收到三年不发税表通知书,不暗示三年不消理帐及,只代表税务局不主动发出利得税报税表,如在任何一个评税年度内,公司产生任何利润,都必需主动向税务局申请报税表,而且报税,即暗示每年都需要理帐及审核,不然董事将需包袱相关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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